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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集集大地震報導
1999.9.21

九月二十一日凌晨1 時 47 分 12.6 秒, 台灣發生了芮氏7.3級地震,震央由南投縣集集鄉發生。位置:北緯 23.85 度, 東經 120.78 度, 即在於日月潭西偏南 12.5 公里, 地震深度:1.1 公里因此命名「集集大地震」, 這是一百年來台灣省最嚴重的一次地震。這一次大地震經過專家研判,極可能是車籠埔斷層和大茅埔雙冬斷層推擠造成已造成二千人以上死亡與八千人以上受傷,台中縣與南投縣嚴重受創。台北縣市,彰化縣,雲林縣亦有災情。台北市「東星大樓」罹難七十人,台北縣新莊市民安路「博士的家」,台中縣大里市「金巴黎大樓」等可說是天災加上人禍。中部古蹟也創傷至鉅,霧峰林家花園整建中,如今已成廢墟,昔日風光不再......... 南投埔里倒塌的房屋有四百多間,死亡人數超過180人。台中縣災情最慘重的地方是東勢鎮。光是東勢果菜市場就發現二九八具屍體,東勢八成建物都已受損,市區多處高樓垮下,許多民眾都被活埋等待救援。

截至10/8 12:00 為止:

2,321人死亡、39人失蹤、40人埋困及8,722人受傷, 交通阻絕受困7人, 救出4968, 房屋全倒9909 棟, 半倒7575 棟。經過台大地質學者追蹤,探索到車籠埔斷層帶完整的活動範圍,幾可確定因這條活斷層的快速移動並釋放大量能量,是造成此次九二一大地震的主要禍首。

全台逾百大樓 一震變廢墟

【1999/09/22/經濟日報 】

集集大地震造成全台各地嚴重損失,倒塌、毀損、傾斜等受影響的大樓估計超過百棟,約3萬戶受災,大樓的建築及安全使用,再度引起討論。根據各地救災中心初步資料,全省受損大樓逾百棟,建物逾3萬戶。

在台北市,以八德路12層樓的宏傑大樓(東星大樓)毀損程度最嚴重,該大樓一、二樓為第一銀行分行,樓上則是一般住宅及松山賓館。整棟大樓攔腰傾斜折斷,虎林街完全無法通行。市府建管處指出,宏傑大樓為登記名稱,由宏程建設興建,起造人是前國大議長謝隆盛,該大樓在70年取得建照、72年取得使用執照。另外,民權東路12層樓房及中龍大樓也同樣發生傾斜及倒塌事件。

在台北縣,最嚴重的則是位於新莊民安路的「博士的家」12層大樓,該社區屬ㄇ字型集合式住宅,其中一棟大樓先發生倒塌,並壓垮隔鄰一棟五層樓公寓;新莊中榮街兩棟集合式住宅大樓「龍閣」也發生傾斜塌陷,其中一棟嚴重下陷,四樓陷落至地下室變成一樓;五股工業區一棟四層樓大型倉儲倉庫也整棟下陷,一樓慘遭壓扁。

在震災最嚴重的中部地區,更有多棟大樓發生倒塌及傾斜。豐原市的向陽永照大樓攔腰斷裂並倒塌,原為12層樓,地震後整棟沈入地下,僅剩四、五層樓;美村尊龍大樓則是傾斜;位於台中市的昇平華廈也發生傾塌。

台中縣包括霧峰、太平、大里一帶也有多棟房屋倒塌,位於大里向上路的金巴黎傾塌;霧峰亦有六棟大樓倒塌。在員林鎮,由龍邦開發投資興建的龍邦富貴名門住宅大樓,也因地震之故而倒塌。龍邦開發董事長朱炳昱及總經理李至春已趕至現場協助善後。龍邦指出,該大樓81年交屋,該公司將與住戶協商,看未來是拆除重建或作其他考量。

在雲林,至少有12棟大樓倒塌。尤其斗六市災情最為慘重,由漢記建設投資興建的16層觀邸大樓、中山國寶大樓及玉山銀行大樓三棟建物都倒塌。

由於目前倒塌及傾斜的建築物數量難以估計,將待結構技師、土木技師及大地技師等專業技師進行逐步鑑定之後,才能得知確切的毀損狀況及實際數字。

在毀損及死傷嚴重的建物中,有不少都是十樓至15樓的建物。按照結構技師估算,若以全省房屋總量來看,此類十樓至15樓的建物比例僅次於台灣傳統的透天厝,大約占有二至三成的比例;如以此次受損的建物來推估,則受影響的大樓建物估計應在百棟以上。(特派員魏錫鈴、記者王瑞堂、張婉珍)

集集大地震後,雲林縣斗六市漢記建設公司因所興建的四棟大樓在地震中倒塌,備受批評。行政院長蕭萬長視察災情時,下令究責。雲林縣政府說,漢記建設成立於80年1月2日,負責人劉太漢,資本額2,500萬元,以「漢記公園市」打響知名度。接著將目標鎖定斗六市區建地,二、三年前接連推出「中山國寶」、「官邸」等大樓預售案。昨天集集大地震,中山國寶第二期兩棟12層大樓,被強震折腰,第六樓變第一樓,並且撕成兩半,各倒一邊。一位購屋者說:「我以500多萬元買一戶,一夕間變成廢墟。」許多民眾看到漢記的大樓分處三地,都成為當地唯一倒塌的樓房,議論紛紛,偷工減料之說盛行。行政院長蕭萬長昨天下午抵達斗六視察災情,看到四棟傾斜、塌陷大樓均為漢記作品,相當不以為然,下令究責。(記者王瑞堂∕雲林)


避震一級棒 超高大樓安啦

【1999/09/22/經濟日報 】
 

集集大地震造成各地傳出慘重災情,北、中、南各地的超高層大樓都安然度過嚴重搖晃危機,雖與震央不在台北或高雄有關,但鋼骨結構及避震設計反而顯現超高層大樓抗震的條件。

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蔡榮根指出,以台北市現有的新光摩天大樓及興建中的台北金融國際中心大樓為例,這些超高大樓都有高耐震度的設計。例如新光摩天大樓就是按照現行法規,以475年內可能發生最大地震的周期來設計;台北金融大樓因樓層更高,地震周期設計達950年。

全國最高層大樓—高雄的85層東帝士國際廣場,在集集大地震後,經該大樓專案總部檢查指出,沒有任何損害情形,該棟大樓在78樓裝設兩座「抗風阻尼器」,這是全世界最先進的避震系統,可以記錄震波,並且化解震幅,大約可以減緩三分之二的搖晃。東帝士「85國際廣場」樓高85層、地下室五層,全棟建築高348公尺、加上頂樓的尖塔總高為368公尺,是目前全國第一高樓。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表示,港都30層樓以上的超高大樓共有東帝士85廣場、50層長谷世貿聯合國以及40層以上的漢來飯店、霖園飯店等共18棟。工務局表示,為防範未然,已經對50層以上的長谷世貿聯合國大樓及東帝士85廣場兩棟超高大樓,先進行結構安全檢查會勘。


沙拉油桶何故會在建物中?

【中國時報 1999.09.28 時論廣場】彭耀華/北市(建築師)
 

沙拉油桶何故會在建物中?
 

本次大地震中,許多國人及外國救難隊均質 疑倒塌的建築物內,何故會有「沙拉油」桶, 是否有偷工減料。依筆者經驗所知,施工包商之施工,由平面 圖、剖面圖,說明如下:

一般住宅大廈,建築物的格局安排,陽台是 附屬建物,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僅准許一米五以內寬度,其餘面積,必須安排為主建築( 客廳)範圍內,由於懸臂樑至陽台外沿之設計 約在二米寬左右;因此,客廳在主樑與陽台落 地窗間有五十公分左右空隙,因位於室內,天 花板頂之室內空間為求齊平美觀,不留凹洞, 其位置就必須填補。

承包商在填補該無須拆模板的贅餘空間,要 做到:(一)工程施工方便性。(二)不增加大樑的重量負擔。 (三)材料取得容易。(四)無損結構安全。 (五)滿足填補目的。在這五項條件下,以沙拉油 桶較適當而採用,這也是何故工程界容忍它存 在的原因。至於該方法施工是否得當,有待社會大眾再 為公斷。


災區建物崩塌, 歸納七大禍首?

【工商時報 1999.10.10 財經產業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 會從九月廿六日起緊急動員,協助內政部營建 署進行九二一集集大地震災後建築物緊急評估 工作,該技師公會初步評估南投縣災區建物崩 塌原因,可歸納為七大項,其中預拌混凝土品 質不良、箍筋綁紮不良,及建築法規不足等是 造成這次震災建築物倒塌的三大主因。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依內政部營建署的政策 指示,進行南投縣「震後建築物第一階段緊急 鑑定評估」工作後,負責勘驗的土木技師曾一 平初步探討南投市、竹山鎮震災後的住宅、公 有建築物、醫療中心等建築物,結構耐震能力 低落的原因後,已歸納為七大項。

曾一平技師分析,這次集集大地震的規模, 出乎很多地震學者的意料之外,集集地震規模 高達七.三,當地在主震時出現的最大地震重 力加速度,為每平方秒九百八十三公分,遠超 過日本阪神大地震的每平方秒八百卅公分,因 此很多建築物崩塌、半毀、傾斜,半數房屋必 須拆掉重建。

據初步探討南投縣災區的建築物耐震力薄弱的原因七大項:

第一是垂直地震力的設計、法規明顯不足。 曾一平分析,九二一凌晨一點四十七分時的 振動是垂直向,許多房屋並未倒塌,第二次振 動兩點零五分時,因第一次振動導致樑柱接頭 箍筋已彈開失效的建築物,因第二次振動而倒 塌;依我國建築技術規則的六十三、七十一、 七十八年版本,都沒規範垂直地震力的設計規 範;直到八十六年修訂最新版本的耐震設計規 範,才加上垂直地震力的條文。

第二項原因是箍筋綁法不良,也是崩塌的關鍵。 依建築技術規則耐震設計之特別規定,柱端 緊密箍筋區的箍筋間距,約十公分,柱中央區 箍筋間距約十五公分。可是災區現場的建築物 ,間距普遍多達廿、卅公分,造成圍束力不足 。另外,箍筋應採一百卅五度彎鉤,而災區倒 塌的建築物,卻多見九十度的彎鉤,令土木技 師大呼不可思議。

第三,韌性設計不足。一般來說柱子最小寬 度必須為卅公分,才符合鋼筋混凝土的韌性設 計規範,但早年的設計,卻常見在三或四層樓 的房子,只有廿公分寬。

第四,混凝土品質不良。混凝土的設計抗壓 強度通常是每平方公分兩百一十公斤,可是據 採樣試驗結果,很多老舊的建築物使用的混凝 土強度,只有一百五十公斤,因此抗壓強度普 遍不足。

第五,施工不良也是主因。很多災區倒塌建 築物在樑柱裡面,發現有沙拉油桶、報紙、雜 物,而且柱子主筋位置偏差,樓梯沒有以鋼筋 與牆壁連接,造成地震時斷裂,住戶無法逃生 ,土木技師認為,這些現象都是施工品質不良 的表徵。

第六,土木技師認為,地震時造成地盤下陷 ,雖然是建築物無可抗拒而倒塌的原因,可是 建築物下方的土壤流失,也會造成地坪裂縫, 相對的基礎仍不耐地震的考驗。

第七,國內建築物經常有諸多缺點,包括: 一樓屬於「軟腳蝦」的建物、五樓以下未經結 構設計或只經建築師套圖配筋的建物、短樑或 短柱效應屢見不鮮、頂樓違法加蓋、結構設計 沒考慮柱子埋設暗管,以及高矮不一、勁度不 同、年代不同的建築物之間,未留足夠的碰撞 空間,更在台北都會區經常可見,這些都是不 耐震的建築物。

土木技師公會建議,未來最值得重視的,以 老舊建築物最嚴重,將來耐震補強將是政府應 思考的議題;此外新建的建築物如何確保結構 設計、施工品質更安全,仍仰賴政府制定更完 善的工程制度,才能亡羊補牢。


災後檢討建築師找定位

【1999/10/09/聯合報 】 記者蔡美娟∕台北報導
 

九二一大地震也震垮了不少建築師的信心,一位住台中的建築師說:「地震後,我最怕接到的就是工地打來的電話,並且開始想我還要不要待在這行業?」另一位知名建築師則坦言,「地震發生後,建築師若不是擔心自己設計的房子出錯,就是完全不知所措」。震災後半個多月,建築師的心緒也開始安定,開始以較抽離的心,針砭此次震災的過失與重生的機會。

在Dialogue建築雜誌的邀約下,國內建築師白瑾、金光裕、張樞、姚政仲、何以立、曾成德、莫仁傑、莊國材、鄭明裕、吳光庭、楊傳德,「建築與文化」總編輯戴吾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副院長劉育東,以及結構技師陳福松,日前進行長達三小時的座談。與會人的建言將收納於Dialogue建築雜誌,以及「震災前瞻中心」網站中 (網址:dialogue.mjlife.com.tw)。

何以立說,在大地震前一天來台參加荷蘭文化節的荷蘭建築師一行人,剛好也遇上了這次世紀大地震,他們對台灣主要供電系統呈兩條大直線,而非如先進國家一般呈網狀分布,感到很訝異,他們建議台灣日後應分散電力分配,並考慮在十字路口設置臨時性的能源設施;同時他們也建議台灣的建築能多多考慮利用自然的能源,例如到九月仍很炙熱的太陽,同時也尊重自然地理上的條件。

事實上,荷蘭在五○年代也遭遇過嚴重水災,損失慘重,之後所有建築師,無時不把「荷蘭是個低於海平面九公尺的國家」放在心上;鄭明裕也說,以前他到工地教工人得怎麼做才安全時,工人還會半信半疑問: 「敢真正會倒?」地震後他再到工地,工人對他的指令全都照辦無疑,但他擔心這樣的工地品質只有三年的光景,三年後大家忘了這件事,工程的品質又會再度回到原點。

張樞則建議,結構技師可以深入目前的防震規範,並研究現有建築還可以耐得起多少級數的地震。姚政仲則痛批,國內愛敲牆打柱的裝潢文化,一些室內工程師甚至連結構安全的常識都沒有,他建議公布這些缺乏結構安全概念的室內設計師名單,並要求建築師自律自清。金光裕則指出,國內建築師的角色都是從歐美移植過來的,他希望大家可以利用這次地震重新思考本土建築師的定位。


建築亂象 該負責的人要負責

【1999/10/11/聯合報 】記者陳千惠

強調九二一地震災害是「天災和人禍各半」的交通大學土木系系主任劉俊秀,從地震發生的第二天就應台中地檢署的請求,義務到災區勘查倒塌建物,目睹許多「台灣建築怪現象」,忍不住大嘆這次大地震是「照妖鏡」,希望「該負責的人要負責」,好好檢討制度面缺失。

交大土木系到最近才完成鑑定建物的取樣,六、七位教授帶領五、六十名學生移師到學校進行分析和實驗。劉俊秀表示,這個完全義務的工作壓力,昨天就接到「軟性關說」,希望手下留情,其實應該利用這次教訓,從制度面改變扭曲的建築文化、工地文化,地震如有萬全準備,是沒有那麼可怕。

劉俊秀指出,歐亞大陸和太平洋板塊的擠壓造成台灣,可以說「有地震才有台灣」,地震在台灣是稀鬆平常的事,大地震是三、四十年或五、六十年就會有一次,住在台灣的人民一生應該有一次遇到大地震,長壽的話還可遇到二、三次。

是台灣整體建築制度讓地震變得更可怕,他認為要改變的地方包括:「建築師主導文化」kk建築師和結構技師應該要分開,不要共同負責,加重結構技師責任。其次是「借牌文化」kk結構技師、建築師都有借牌情形,最嚴重的是土木技師借牌,十年前一張土木技師牌照可以租六十至八十萬元(一年),現在牌照多了,一年也可租廿萬元。「黑金問題」是公共建築的大問題,劉俊秀說,地震下民間很慘,公共建築更慘,他看了霧峰、大里、台中市、東勢和埔里等,埔里鄉公所、警察局、東勢消防局以及各地醫院和學校都倒塌,旁邊的民宅可都還沒有那麼嚴重,事實上這些公共建築的安全係數照規定要提高一點二至一點五倍,因為這些是地震發生時的救災中心,但反而塌成一團,成為別人要救災的對象,令人產生「有黑金介入」的質疑。

為了提高公共建築的安全,他和全國水利技師公會理事長陳賜賢、全國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陳司斌、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蔡榮根、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吳孟德、全國應用地質技師公會理事長陳國華六人,已初步決定要籌組「災後公共工程監督聯盟」,可能掛在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組成的全盟之下,共同為國內的公共建築監督把關,不要再讓悲劇發生。


落實施工管制 建築師責無旁貸

【1999/10/11/聯合報 】 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

集集大震後,結構技師等專業團體發現不少損壞的建築,都出現施工時沒有落實、混凝土強度不足等情形,認為今後對施工管制有加強必要。

建築師公會認為,現行制度對負責施工的營造廠,有如三不管地帶,有必要在制度上儘速補強,結構技師公會則認為,只要負監造之責的建築師負起監造責任,就能落實施工管制。

台北市結構技師等公會會勘地震後一些受損的房子,普遍發現在施工時混凝土強度不足;市議員陳進棋也指出,市內因交通擁擠,由混凝土拌合廠將混凝土運出後,往往要一個小時以上才能到工地,為了怕混凝土在途中乾掉,只好一直加水,這種作法當然會影響混凝土強度。

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蔡榮根指出,要解決這問題可在混凝土中使用緩凝劑,可減緩混凝土凝固時間,又不會影響強度。另外在受損建築中,常可發現爆開柱子,由裸露的鋼筋,可發現內部箍筋不實。像柱頭、柱腳,每個箍筋間距為十公分,柱身箍筋間距十五公分;施工時,箍筋彎鉤應一百卅五度,但施工中,間距往往只有十多公分,甚至廿才一個掃動,彎鉤只有九十度,這樣的施工品質,自然減少結構抗震品質。

針對施工不落實,建築師認為不在設計監造範圍,若因施工造成損害,應追究營造業的專業人員如主任技師、現場監工而非建築師。部分建築師指出,目前的問題是建商往往和營造廠合而為一,建設公司往往即是實際負責施工的廠商,建商不按圖施工,建築師監造時即使發現,建商不改,建築師也無能為力。由於建築師對營造廠並無約束能力,一些老練的建築師寧願只作規劃設計,不接監造業務。何況對營造業的管理只有營造業管理規則,對違反規定的營造廠,最嚴重的處分,也只是在五年內不能再以同一負責人設立營造廠,這樣不痛不癢的處罰規定,自然對營造廠沒有嚇阻力,讓一些不肖營造廠根本只是撈了就跑的一人公司、一案公司,等出事要找負責的人,根本找不到。


國宅裝飾粧禁用沙拉油桶

【1999/10/13/聯合報 】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長王明德表示,為免國宅裝飾柱使用沙拉油桶,引起民眾疑慮,今後縣府公共工程與國宅將不准再使用沙拉油桶填充。

王明德採納建築師陳信樟的建議,要求承包自立新村工程的德寶營造公司,在使用沙拉油桶的裝飾柱上鑽孔,將裡面的空氣抽出,以免油桶混雜在混凝土中生鏽,腐蝕鋼筋。

九二一大地震,震出台灣建築上的許多亂象,針對爭議不斷的建築物中裝飾柱是否可使用沙拉油桶,昨天再引起縣議員洪奕巔、謝彰文等人質疑。洪奕巔表示,地震發生後,他到雲林縣斗六市漢記大樓了解情況,發現大樓中裝飾柱中填充的沙油拉桶都生鏽了,並腐蝕鋼筋;他要求縣政府具體查明自立新村裝飾柱中的沙拉油桶,即使不影響結構,但是否會波及鋼筋。謝彰文表示,不能把業界在裝飾柱中使用沙拉油桶的默契,也應用在國宅建材上,應回歸合約書與施工規範來要求包商。

工務局長王明德表示,國宅興建將發文要求承包商進行檢討外,同時也強調,未來縣內國宅、公共工程一律不准使用沙拉油桶,以避免民眾疑慮。建築師陳信樟表示,中壢市自立新村國宅中裝飾柱使用沙拉油桶一事,縣政府已對包商扣款處分,不過結構技師查勘與化驗報告都表示「無礙結構」,對於民代的疑慮,他建議在裝飾柱中打洞,將裡頭空氣抽出,如此一來,即可避免沙拉油桶腐蝕影響結構柱的安全。


結構補強? 除非針對病灶下藥

【1999/10/14/聯合報】吳傳威、蕭興臺∕台北科大土木與防災所副教授
 

九二一地震災後上萬棟建築及土木結構物遭受不同程度的傷害。近幾天「全倒」或「半倒」的鑒定爭議不斷,媒體上幾乎天天可以看到或聽到「結構補強」的字眼,大家最關切也最疑慮的就是是否受創的建築結構只要經過補強就真的可以高枕無憂了。

其實,這個問題並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如果補強維修費用過高或是主結構體或基礎部份已遭到重度損傷則當然是最好拆除重建,否則在理論上應多是有機會可以補強恢復到原有機能,且經由某種程度的結構系統改善後甚至可提升耐震能力。可是在此最關鍵的就是要找到具備專業知識及技術的技師及合格有經驗的營造廠。

土木建築結構物修復與補強的困難度遠高於新建工程,工作之進行通常十分難判斷,有人認為其內涵已不僅僅只是技術,而可歸結為是一種藝術。由於維修補強經常有因物而異、因地制宜且必須隨時應變的特性,是故工程師之角色十分重要。發病或受傷的結構物,其病因及傷害狀況各有不同。尤其是當有某種程度的內傷時,不藉助儀器檢測或試驗是很難發現的,而且更要能掌握這些病灶對整體結構的影響,首先決定到底可不可補救,可補修者再對症下藥,看是要使用何種材料、工法,並同時考慮是否符合經濟原則。凡此種種皆不是初出道的工程師或任何一位所謂土木結構「技師」或營造廠商就可以勝任的。基本上除了具備一般新建工程的分析設計能力之外,還必須有足夠的現場經驗,了解檢測技術的內涵及儀器的能力與限制,明瞭各種結構系統的應力傳遞原則,此外尚需確實掌握修復補強材料的特性及補強工法的作用與限制,方能對有傷病的結構物作一最適當且有效的處理,達到可靠的效果。

依程序而言,土木建築結構物之修復與補強作業的步驟有:

1.現況勘查:充分了解觀察結構物之受損部位及表徵,並初步研判造成損傷的可能原因,再據以規劃合宜的檢測調查項目,切不可僅粗略的以照相記錄損傷外觀敷衍了事。

2.檢測調查:檢測調查的方法極多,一般針對鋼筋混凝土構造物的檢測,可概分為混凝土強度、混凝土耐久性、鋼筋強度、鋼筋耐久性及總體性檢測等項目。由於不同檢測方法所得的資料代表性及其可靠度均不相同。故在規劃檢測項目及引用檢測結果時,應特別注意切不可隨意檢測就據以推論,否則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

3.結構分析評估:經由檢測調查的結果,應確實依可靠的結構力學理論加以分析評估,以了解現有結構物之結構安全性及缺失,再據以擬定修復補強策略,否則可能使補強方案極不具效益甚或有害。

4.修復補強方案規劃:由於目前常見的修復與補強材料及工法極多,其成效各有不同。其中部分修復補強工法已有理論或學術實驗證實有效,而亦有部分補強工法仍停留在僅憑工程直覺判斷而不一定有效,故應儘量選用較為可靠的補強工法方屬合宜。

5.確認補強效果:修復補強的材料與工法種類繁多,惟施工完成後大部分尚無確切可靠的檢驗方法,可證實施工確實有效,故結構工程師在設計修復補強工法時,亦應考量施工過程中及施工完成後的檢驗工作,以確保結構補強的效果。

此次震災後,受損而亟待維修補強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極多,而國內目前真正具備補強專業知識及技術的技師與營造廠又極端不足,一時之間難免有濫竽充數之徒。為了居住的安全,除提醒民眾勿吃虧上當外,另提以下建議供決策者及主管單位參考:

1. 提供數種簡單有效的構件補強工法設計標準圖及施工注意事項等作為對低樓層(如四樓以下)結構系統簡單且具相同損壞模式的建築物之補強參考。除可解決大多數補強案件外,並可同步提升國內相關人員補強設計施工經驗。

2. 高樓層或重要建築之補強設計施工規畫及施工,除宜依照前述程序進行外,應經由第三者之審查以消除主觀盲點,以確證補強效果。

最後在此特別呼籲民眾,在土木建築領域,結構力學的理論十分完整可靠,鋼筋混凝土結構物的行為也多能掌握,只要是通過合理的設計及正確的施工,經過補強的建築物之安全性並不比新建為差。然而在既有建築物中自行任意改變結構系統或加蓋,則無異置自身於危險之中。觀察此次震災現場,有屋頂加蓋的建築破壞的就明顯比較嚴重,希望在九二一地震災後,大家能夠學得這個教訓。

台科大公佈集集大震土壤液化勘災報告


【中華日報‧1999.10.20】記者張佳琪/台北報導

九二一集集大震後,台中港區、員林、霧峰、伸港等地區出現嚴重的土壤液化現象,引起政府高層及一般民眾對土壤液化問題的重視。國立台灣科大昨天公佈一份勘災報告,針對土壤液化問題提出建議,並強調,未發生土壤液化地區不表示不會發生液化,因此,有關單位應調查地層狀況,對液化潛能加以評估。

台灣科技大學昨天公佈九二一震災勘災報告,營建系教授廖洪鈞特地提出土壤與基礎問題。他說明,土壤液化現象是指疏鬆的砂質土壤受到地震震動時,會變得緊密,但也會使得砂質土壤孔隙中的水受到擠壓,而讓孔隙水壓力上升,當孔隙水壓力上升到可以抵消土壤的自重時,砂土頓時變成砂和水混合的壓力流體,此時砂土將失去原有的基礎承載力,而使得建置其上的重型建築物產生沉陷和傾斜的現象。他表示,土壤液化時,升高的孔隙水壓力也會尋找土層的裂隙而噴至地面,同時也帶出砂土,形成噴砂的現象;若有管路埋在土壤中,也可能因此浮上地面。為了避免土壤液化現象對建築物造成災害,廖洪鈞表示,應將砂土固化、提高砂土密度、提供排水措施使孔隙水壓不致提高等方式處理。此外,也可採用在建築物下方打樁基礎、在建築物四周打設地下璧等措施,使建築物即使在土壤液化時也不致於被破壞。

廖洪鈞指出,土壤液化後,砂土會變得較原先緊密,所以再遇到更大的地震來襲時,才會再發生液化現象,短時間內應無立即的危險;但這次地震中沒有發生土壤液化的地區,或許只是因為這些地區的地震強度不高,並不表示就不會發生土壤液化情況,應該再就該地區的地層狀況進行調查,對液化潛能加以評估,才能明確了解不同地區發生土壤液化的可能性。


國外建築物震害經驗、教訓及防災應用研究


丁育群, 施明祥, 余志鵬
 

美日兩國經過近年幾次都會地區強震災難後(1995 Kobe, 1994 Northridge, 1989 Loma Prieta),在耐震、防震與災難危機處理上都有很多的省思與經驗。前車之鑑可以攻錯,由各國地震災害研究相關之政府機構、學術研究單位對幾次造成重大災情的震災現場所作的勘災報告、震害研究以及救災措施檢討中,吾人可以吸取寶貴經驗與教訓,在防範災害於未然與救災體系之建立上避免前人之錯誤甚至找到更好的解決途徑。本研究針對國外(美日為主)大地震之震害經驗與防災因應對策,進行系統之資料蒐集、彙整與研究分析。並將收集到之國外建築物震災防治的經驗與教訓等相關資訊,以中文摘要方式呈現,以茲應用於研究特定結構物之地震災害與其它相關研究主題上。

本研究首先依各種主要結構系統種類針對震害經驗、防災準備及震後救災措施等主題(包括政府應變措施及損壞修復計劃等),進行文獻資料之蒐集與研究。接著是將這些國外都會區強震經驗中有關建築物防災、救災之措施中,與台灣地區地文、人文特性相似可茲應用者,加以整理、歸納、進行主要內容摘要,期能達到防災應用研究本土化之目標。進而在未來台灣地區發生類似都會區強震時,能因國外近年來慘痛之強震經驗所學習之教訓之適當應用,而將地震損害及社會成本之損失降到最低。


以生命作教材 落實建物安全

【1999.11.01】白省三 -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理事, 三門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九二一集集大地震是台灣百年來的大災難,全國將近八萬棟建築物全倒或半倒,造成二千三百八十一人的死亡和三千八百七十九人的重傷,財產損失更是不計其數。而造成這麼多傷亡的主要殺手,就是這些全倒或半倒的建築物。所以讓許多人質疑,到底這是「天災」還是「人禍」?這也是在災情過後,政府、建築業界、及相關人士所要探究和檢討的事。

透過各方面所得到的資料,以及深入災區實地訪查和鑑定,在比對建築技術規則的耐震規定和國外的經驗,做了初步的判定,我認為﹕死傷的慘重既是「天災」也是「人禍」,因此我歸納以下的原因﹕

  1. 震源區地震級數遠超過建築技術規則的耐震規定﹕九二一集集地區高達地震規模七˙三之強烈地震,南投縣、台中市、彰化縣為建築技術規則的中震區,地表加速度依八六年修正之耐震要求為0.23g,屬五級;實際發生均高達0.26g以上,屬六級,已超越法規的要求。台灣地區之地震力耐震設計要求,係於民國六十三年公佈建築技術規則所規定,其後因國內、外地震經驗,歷經七十一年、七十八年、八十六年等三次的修正,中部地區的地震區大部分乃定為中震區。而此次近震源區發生高達1g的地表加速度,則遠超過法規所規定的0.23g,實為造成此次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
  2. 車籠埔斷層帶的位移﹕台灣本島受到車籠埔斷層位移影響,出現嚴重的水平和垂直移位現象,其中東勢災區水平位移量向西北偏西位移高達八˙五公尺,而東西兩側山脈、海岸線向西部縱谷台中縣市,南投縣擠壓約三十公分,愈靠近車籠埔斷層擠壓位移愈多。至於彰、雲、嘉三縣的衛星控制點檢測結果,則顯示垂直下降四十至五十公分,與該地區近日發現土壤液化現象都有相當關聯。同時,因為台灣西部車籠埔斷層受到板塊運動影響,往西側大埔雙冬斷層擠壓,造成中部災區土地位移情況嚴重,斷層附近的災區發生土地隆起或裂開的情形相當普遍。因此,建在斷層帶上的房屋及其附近,破壞情況就顯得相當嚴重。
  3. 騎樓式房屋和開放空間的一樓地震嚴重破壞﹕常見的騎樓式建築是台灣亞熱帶建築的特色,多年來各縣市的都市計劃往往強制性地要求某些道路要做騎樓,同時也給予建蔽率百分百的優待,以至於地主都認為騎樓不蓋白不蓋,極力爭取騎樓要蓋滿。這次的大地震就造成騎樓的破壞,許多房屋在騎樓柱頭的崩裂倒塌,使三樓變二樓、四樓變三樓、五樓變四樓,而十二樓至十五樓的高樓在騎樓柱頭爆裂後,造成嚴重的傾斜或倒塌。至於開放空間,也是近年來建商因法規可以獎勵,而且可使一樓庭院景觀更美化,而紛紛留設,這次大地震,也成為一樓柱頭被震裂的主因。
  4. 公共建築物的耐震能力嚴重不足﹕依據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修正公佈的建築技術規則,災害發生時,必要維持機能的重要建築物,如消防及警務單位、醫院及衛生所等的用途係數增加為一˙五倍,學校、集會室、商場、市場、電影院、劇院等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其用途係數應增加為一˙二五倍,也就是說大地震時,這些建築物有比一般的建築物更有耐震的能力,可是在災區,學校、鎮公所、地政事務所、中興新村等公共建築物,倒塌或損壞的程度,真令人膽顫心驚。還好,這次大地震的發生是在午夜,要不然,死傷的情況會是更加難以估計,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5. 結構系統設計的不盡合理﹕建築師在設計建築物的時候,為了考慮結構的安全,往往是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物的結構就請結構技師做結構設計,可是為了考慮結構安全,建築物的結構系統特別重要,不管建築師在規劃設計上有多麼的創意,還是要和結構技師討論結構系統的合理性,不能因為創意而犧牲了結構系統的合理。遇到這次大地震,那些不合理的結構系統就受到極大的考驗,災害就較難避免。
  6. 施工的瑕疵﹕從這次大地震被震倒或撕裂的建築物中,可以看出台灣建築物普遍存在的施工品質問題,典型的問題包括混凝土強度不足、鋼筋太少、箍筋綁紮未按圖施工,這些都可以很明顯在全倒或半倒的建築物中看到。那些柱頭的崩裂可以看到混凝土鬆散、鋼筋變形、稀疏的箍筋無彎角,充分反應出沒有專業能力和施工太草率的情況。至於「沙拉油桶」的問題,建築物樑柱係建築物主要結構體,自然不能以沙拉油桶填塞,而其他非結構體的裝飾部位,在不影響結構安全原則下,尚非不可,但那也屬施工方法,往往在工地現場,就由施工人員決定施作,綜觀災區使用沙拉油桶情況,有些施工品質和方法就值得爭議。
  7. 借牌文化盛行﹕借牌問題由來已久,工程界人人皆知,政府主管單位也明知,可是就沒有人去處理取締,真是天下奇談。營造廠商要設立就需聘任專業技師,可是許多專業技師往往都是在學校教書或在工程顧問公司做事,營造廠找不到專業技師,所以需要向他們借牌(執照)登記,工程交由那些沒有專業能力的人去施作,工地並沒有技師指導或監督。另外一種情況是,設立營造廠不容易,就借用其他營造廠的執照申報開工,而工地上就由自己施作。至於建築師執照,有些是借到各鄉鎮,建築師公會的紀律委員會常接到各縣市的檢舉,再予以調查處理。這些出借牌的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往往不瞭解工地在哪裡?更不必談出面負責,所以造成不按圖施工等施工品質的低落。
  8. 不負責的一屋公司﹕建商在興建房屋完成交屋後不久,就將公司解散註銷,下一個工地再成立新公司,如此如法炮製的一屋公司,其目的是在規避保固的年限、房屋瑕疵的修復以及稅負的逃避。這種一屋公司是不負責任的做法,所以這個公司所請的建築師是借牌的地下建築師、營造廠也是借牌的地下營造廠。往往造成設計不合理、施工品質不良,等到房屋出現問題時,就找不到負責的人。買到這種一屋公司的房屋,購屋者常投訴無門。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檢察官找到營造廠老闆,他說房屋不是我蓋的,建商老闆說我是人頭,技師說工地我沒去過,這些購屋者不知怎麼辦。
  9. 缺乏使用管理﹕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並應定期會同各有關機關檢查。」可是,多年來這種規定形同虛設,許多房屋為了變更使用如餐廳、銀行、商場等任意破壞隔間牆或打通一、二樓,甚至樑柱穿孔或打掉,以至於降低結構安全,使許多建築物危危可及而不自知。
充分瞭解這次大地震建築物所造成的傷害原因後,政府、建築業界應該記取教訓,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特提出下列因應對策,以供進一步的探討﹕
  1. 重新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建築物耐震設計之規定。雖然相關的設計地震力、震力係數、震區係數、和用途係數等,都經多次的修正,可是這次大地震的考驗,正可以再予以檢討修正,因為這樣才可符合實質的需要。
  2. 實施斷層帶上的限建。這次的大地震,使我們體驗到斷層帶的破壞力,因此,相關單位應立即明確測繪全台斷層帶的位置,提供建築主管單位的參考、公告週知,並檢討限建的可行性。
  3. 檢討騎樓和開放空間的防震規範。騎樓和開放空間是立意甚佳的做法,可是對結構安全都產生嚴重的不利,因此,應檢討其存廢的問題,若是要保留,則應對耐震設計有明確的要求。
  4. 加強公共建築物的耐震要求。此次大地震對學校、市場、集會所等公共建築物的破壞,應提出調查報告,探究其原因對症下藥。若是屬於耐震力問題則立刻修法,若是施工問題則應嚴格要求按圖施工。
  5. 重視結構系統設計。這次大地震是一大教訓,建築師為了創意不必在結構上標新立異,或好大喜功,也不必一味迎合業主的要求,應該和結構技師檢討安全保守的結構系統,因為建築師要負一輩子的責任。
  6. 重視施工品質。目前工地上省材料的情況較少,通常是施工人員的馬虎、草率,以及不用心。因此,工地主任、監工人員,應記取教訓,一方面要按圖施工,另方面要強制要求施工人員認真負責,灌注混凝土時應全程在場監督。
  7. 消除借牌文化。借牌盛行由來已久,應由政策面去解決,這要從技師考試開始,以至技師管理一系列的制度,都要以消除借牌為重點,加重技師責任,落實技師簽證制度,令技師在營造廠成為專職人員,使技師不敢借牌,不願借牌,不必借牌。
  8. 遏止一屋公司的成立。從消費者保護法的立場,由消保會提出房屋買賣的定型化契約,嚴格規定延長保固年限、責任歸屬、損害賠償,並限制人頭負責人。從根本解決一屋公司的設立。
  9. 落實使用管理。使用管理法有明定,有關安全檢查、消防檢查,以及室內設計施工之簽證、核備等,均應儘速落實制度。公務機關人力不足,可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政府可用監督、抽查等方式達到預期成效。
  10. 編訂房屋使用手冊。民眾往往是集一生的儲蓄擁有一間房屋,可是對房屋的使用和維護卻最不瞭解,因此建築主管機關應儘速編訂房屋使用手冊,教導民眾對防震、防災的因應能力。同時責成建商在交屋時應該給購屋者一份使用手冊,使住戶充分瞭解房屋情況和設備。
「為病體把脈不易,要根治更難」,集集大地震在一夕之間把早該重視的建築問題凸顯出來,這牽涉到法規修訂、建築管理、規劃設計、工程品質、使用管理,環環相扣,實非一個環節可以完善處理的。這些機制應該有人全盤規劃推動,好讓我們「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以彌補那「用生命作教材」的罹難者,為下一代營造和諧美麗的新願景。

10樓以上擬限制興建騎樓

【1999/11/11/聯合晚報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所長蕭江碧上午強調,為了全面提升台灣建物耐震安全,未來傾向將建立「全國民間耐震建物標章」制度,同時,未來10樓層以上建物,傾向嚴格限制興建騎樓、並規定一定樓層以上高度建物,全面採取鋼構建材,以提升台灣整體建物耐震強度。

921集集大地震倒塌的建物中有52%是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其中原因之一是台灣絕大多數的建築是鋼筋混凝土建造,但建研所的報告也指出,鋼筋混凝土建造的房屋因施工品質很難控制,確實比較危險。

蕭江碧上午說,為了全面提升台灣建物安全,建研所經過此次災後調查報告後,擬出數項建議,其中有關建築施工方面,由於鋼筋混凝土施工品質不易掌握,學者已多次提出警告,未來高樓層建物應大量改用鋼構建物。甚至外界擔心的騎樓問題,未來也應考量一定樓高以上建物,不得興建騎樓,但不考慮採取全面禁建騎樓。蕭江碧也表示,除了建材、施工需加強外,建物地震保險、營建借牌及監工監造等問題也需通盤檢討。至於在耐震係數方面,由於斷層附近耐震需求強過任何一處,未來傾向特別提高斷層建物安全係數及地震耐震力。


震災倒塌鋼筋建物9成有騎樓, 挑高


【1999/11/11/聯合晚報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上午公布921地震以來,首份官方版的災區建物地震調查報告。報告顯示,鋼筋混凝土造建物倒塌比率為所有建物倒塌比率最高,高達52%,其中有92%建物因騎樓、挑高底層及二樓上懸臂建物損毀造成,但真正禍因還是出在建物設計不良、施工未依法落實。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長蕭江碧上午在記者會中公開指出,此次921地震建物倒塌的首要原因,除了因老舊土造、磚造建物早期無耐震規則加上強震造成外,實際上政府建築技術則逐年提高,但並沒有反映在建物倒塌比率的數字上,顯見建物技術規則高低,不是建物安全的關鍵,而是出在建商結構系統不佳、施工設計能力不足。

不過,也正因調查結果發現,騎樓、挑高底層倒塌比率相當驚人,勢將再度引發各界對於台灣建物到底要不要有騎樓的質疑。但蕭江碧認為,騎樓是有較高的危險性,但真正的倒塌原因是出在結構系統不佳、及騎樓柱子不足、牆壁不足以支撐高層建物,因此,未來可能只需加強高樓層建物減少騎樓面積、或採用施工品質較高的鋼構建材,即可免除騎樓帶來的危險,目前似乎尚無全面取消的必要。

據建研所在921災後次日發動全國13所大學,針對災區損害最嚴重的8773棟建物調查發現,在倒塌的建物結構分類中,鋼筋混凝土造比率最高,為52%,磚造占24%、土造占13%。若以興建時間統計,早期尚無耐震觀念的建物倒塌比率最高,其中尤以63年以前倒塌比率最高,達42%,64—71年占24%,72—78年及79—86年興建倒塌比率各為14%,86年以後倒塌比率降至6%。顯示建築技術規則提高,對於防止建物倒塌影響有限,真正原因出在設計施工未依法落實。

至於在損壞程度分析,全倒或嚴重傾杞須拆除重建的「完全毀壞者」高達41%,需拆除或可補強應進一步評定的「嚴重破壞者」約22%,中度破壞18%。值得重視的是,真正斷層附近倒塌建物,是出在車籠埔及雙冬斷層兩側各約6公里的範圍內,透露出未來斷層建物禁限建範圍,似乎將比目前初定50公尺上下範圍再予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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